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 2023-2024 学年第二学期高职扩招学生补(缓)考考试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生条件
参考资格:凡在 2023-2024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,课程成绩未通过或办理课程缓考手续的 2022 级高职扩招学生方可参加本次考试。
二、考试形式和时间
本次补缓考考试类型分为统一考试和过程性考核两种形式。具体
考试安排如下:
1、统一考试时间:2024 年 9 月 7 日
2、过程性考核时间:2024 年 9 月 4 日-2024 年 9 月 10 日(具体考核安排见附件 )。
高职扩招群体人员因工作性质及修读方式的特殊性,任课教师将在考核期间,根据教师要求完成考核课程考试工作,教师需保留好过程资料,作为存档依据。
三、说明与要求
1、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方可参加考试,否则,不得进入考场;如有证件遗失,需在考前到辅导员处开具相关证明,在考试过程中,主动向监考教师出示。
2、若有其他疑问,请及时联系任课老师或教务处,教务处联系电话:0838-8103059。
四、考风考纪
1、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,进入指定考场,提前 15 分钟入场。考生进入考场,按学校安排的座位就座,不得擅自挪动位置。根据考试需要,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。
2、考生迟到 10 分钟者,不得进入考场,该门课程以旷考处理;距离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,考生可以提前交卷。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3、考生进入考场,除允许携带的必要文具外,不得将手机、网易通、快译通等通讯工具,任何书籍纸张等带入座位,必须集中放在指定位置,否则按作弊处理。
4、考生不得在密封线以外填写名字等。
5、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,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,但遇试卷分发错误,缺页、漏题及字迹不清时可举手提问。
6、考试终了时刻,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,退出考场,拖延不交者,试卷作废。退场时,不得将试卷带走。
7、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,弄虚作假;对违反考场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附件:教务文【2024】34号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高职扩招学生补(缓)考考试工作的通知.pdf
2023-2024 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高职扩招学生补缓考过程性考核安排表.pdf
2023-2024 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高职扩招学生补缓考统一考试安排表.pdf